本期公基輕松學的主題是: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職權。
關注公眾號:事考必勝,每天5分鐘,輕松學公基。
一、立法權(監(jiān)督修憲制基本)。
1、修改憲法。
2、監(jiān)督憲法的實施。
3、制定和修改刑事、民事、國家機構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。
4、法律職權對比:
(1)憲法相關:全國人大修改憲法+監(jiān)督憲法的實施;全國人常解釋憲法+監(jiān)督憲法實施。
(2)法律相關:全國人大基本法律;全國人常非基本法律。
二、人事任免權(三席三高三提名)。
1、三席:
(1)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。
(2)選舉中華人民共和國副主席。
(3)選舉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。
2、三高:
(1)選舉國家監(jiān)察委員會主任。
(2)選舉最高人民法院院長。
(3)選舉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。
3、三提名:
(1)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提名,決定國務院總理的人選。
(2)根據國務院總理的提名,決定國務院副總理、國務委員、各部部長、各委員會主任、審計長、秘書長的人選。
(3)根據中央軍事委員會主席的提名,決定中央軍事委員會其他組成人員的人選。
4、拓展知識:
(1)三席+三高:選舉(贊成+反對+棄權+另選他人)。
(2)三提名:決定(贊成+反對+棄權)。
(3)全人常組成人員由全人大選舉產生。
(4)罷免:主席團or三個以上代表團or十分之一以上代表可提罷免案,全體代表過半數同意。
三、重大事項決定權(計劃預算戰(zhàn)與和+改撤人常省建置)。
1、審查和批準國民經濟和社會發(fā)展計劃和計劃執(zhí)行情況的報告;
2、審查和批準國家的預算和預算執(zhí)行情況的報告;
3、改變或者撤銷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不適當的決定;
4、批準省、自治區(qū)和直轄市的建置(設立+撤銷+更名);
5、決定特別行政區(qū)的設立及其制度;
6、決定戰(zhàn)爭和和平的問題。
2.(多選題)我國《憲法》對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行使的職權作出了相關規(guī)定,下列屬于全國人大行使職權的有( )。
3.(多選題)根據我國憲法規(guī)定,下列應當由全國人大直接選舉產生的是( )。
4.(單選題)有權決定特別行政區(qū)設定的國家機關是( )。
本期試題共5道,全部試題請點擊底部查看原文開始做題
點擊下方[閱讀原文]開始做題
上一篇:146.憲法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