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期公基輕松學的主題是:民法的概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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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背景。
1、2020年5月28日,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,宣告中國“民法典時代”正式到來。
2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共7編,1260條,各編依次為總則、物權、合同、人格權、婚姻家庭、繼承、侵權責任以及附則。
3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(yǎng)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》同時廢止。(一典廢九法)
4、在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》中,“平等”與“保護”是貫穿始終的立法精神。
5、明確提出“編纂民法典”: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。
6、新中國歷史上首個以“法典”命名的法律。(錯誤說法:中國第一個以法典形式出現的法律)
7、被稱為“社會百科全書”。
二、民法的概念。
1、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、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。
(1)平等主體:自然人、法人、非法人組織。
(2)人身關系:如人格權。
(3)財產關系:如物權、合同。
2、“民法調整對象”題目設置:
(1)國家機關(具體問題具體分析):行使公權力(×)、賣賣等民事活動(√)。
(2)好意施惠(×):又稱情誼行為,是指當事人之間無意設定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系,而由當事人一方基于良好的道德風尚實施的使另一方受恩惠的關系,旨在增進情誼的行為。(舉例:請人看電影吃飯、情侶戀愛、朋友相處、師生交往、志愿服務、火車叫醒等)
2.(單選題)我國民法是調整( )的公民之間、法人之間以及公民和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(guī)范的總稱。
3.(單選題)不屬于民法調整范圍的是( )。
4.(多選題)好意施惠又稱情誼關系,泛指不能在當事人之間產生合同權利義務關系的約定。下列"無償"約定屬于好意施惠的是( 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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